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重庆石柱:QQ网民可定期约见检察长

    日期:2010-04-07     作者:王晓磊    阅读:1,030次
   记者近日从重庆市石柱县检察院了解到,为了从社会各界获得关于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该院推出了和网民沟通的制度,包括定期组织召开网民座谈会、QQ网民可定期约见检察长等,相关部门将对网民反映的问题依法处理,或作出限时处理承诺。

前不久,网民“与你同行”反映,该院一名检察干警下班后在某茶楼搞“小刺激”(赌博)。石柱县检察院责令纪检组严肃查处,在一天内查明了责任人,在全院通报批评,并将相关情况向“与你同行”反馈。

目前,石柱县检察院包括检察长在内的中层以上干部都已开通了QQ号,并向社会公布,网民可在QQ上与检察长交流。同时,定期组织召开网民座谈会,收集意见或建议,以便各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或作出限时处理承诺。石柱县检察院检察长石溅泉表示,真诚地希望网民提出意见,自己将会拿出最大诚意使网友满意。今年4月,他已经参加了一次网民见面会。

网民“关注社会”说,自己一向关注法制化建设问题,喜欢找政法部门的“问题”。过去主要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问题,现在有了新的交流机制,可以与检察长面对面交流,所提的问题也能在更短的时间内解决。他表示希望这一制度能坚持下去。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