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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PK李银河续:律师遭网友拍砖 同行称不理性

    日期:2010-04-08     作者:刘灿 李卫林    阅读:1,808次
   在红网发布《80后律师发帖PK李银河 称取消聚众淫乱罪后果很严重》新闻后,众多网友纷纷发帖论战,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80后律师方文斌也成为众多网民“拍砖”的对象。

4月7日,湖南国风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杰也来到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称,方文斌律师PK李银河的观点不严谨,没有律师应有的专业态度。“年轻人难免有些心浮气躁,他之所以被网友‘骂’,是因为其随性发表意见。”

80后律师观点被网民“拍砖”

在新浪、搜狐、红网等网站上,支持方律师和反对方律师的观点分为两派。

支持方律师观点的网友认为,良好的道德、社会的公序良俗应该得到全体民众的尊重。红网网友、湖南弘一律师集团律师尹兰英说,道德和法律,是两条交叉线,突破了道德的底线,触犯了法律的界限,就会引发社会的舆论,法律的制裁。

“我很赞同楼主的观点:人类社会从来没有绝对的自由,绝对的自由导致绝对的不自由。”搜狐网友“xing_fu”表示,“支持方律师,否则,中国的性关系都乱套了!”

搜狐网友“#豬豬向前衝~”称,光第三者问题就加剧了社会的不信任,再开聚众淫乱无罪的先河,那简直就是加速道德混乱,导致社会加速崩溃。“我强烈支持方律师!方律师的义举体现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理应得到理解和尊重,法律是秩序的来源!”

反对方律师观点的网友认为,方律师“不懂法,拿着法律当借口。”“封建卫士”、“伪道德”、“炒作”、“不懂法”,诸如此类的留言占据在方律师帖文下方。新浪网友“予予”表示,我们可以从道德上鄙视,但是不能因为我们的鄙视就把他们关进监狱,因为这不是中世纪,这是一个民权时代!

也有一些人持中立态度,“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红网网友“罗辉灿”表示,方律师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聚众淫乱可能构成犯罪,与李银河的出发点不同。

同行称方文斌言语不严谨 行为不理性

方律师的帖文在红网发表后,引发了律师行业内强烈讨论。湖南国风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杰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称,“作为律师,不能用鸡同鸭讲的方式回应社会热点。”罗律师认为“方律师应该坚守律师谨慎、专业的态度”,并表示方律师之所以被网友“骂”,是因为其随性发表意见。

在这篇《作为律师,不能用“鸡同鸭讲”的方式回应社会热点》帖子中,罗律师认为“李银河是学者,不是律师,她并不需要依照现行的法律来发表观点。她呼吁修改刑法,取消聚众淫乱罪,发表对换偶事件的无罪看法,都无可厚非,属学术观点。而作为律师,依据法律分析换偶事件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对聚众淫乱罪本身进行阐释,与李银河的观点其实并不冲突。”罗律师表示,不能以律师的角度去讨论李银河学者角度的观点。

“可能正是现行法律的规定与李银河的学术观点相冲突,方文斌律师才会大声呼吁吧。”罗律师称,80后律师的观点以期从现行法律的角度对此回应,明显“层级”不够,同时实务分析与学术论点之间也有着明显的不同。“方律师应该注意到公开资料的片面性,不可随性发表意见,应坚守律师谨慎、专业的态度。”

此外,罗律师还在帖子中表示,作为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群体,应该与公众在法律事件上进行交流,宣传法律。“个人认为,多谈点问题,少谈点主义,尤其是年轻律师。”

“律师不宜发表对权利、自由等抽象问题的看法,特别是在大众媒体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罗律师表示,对于李银河的一些观点,他也不太赞同,但是对于方律师的说法,他认为值得商榷。“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多名老资历律师认为,年轻人难免有些心浮气躁,应该多一点理性,少一点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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