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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规积极推行商标权质押贷款

    日期:2010-04-09         阅读:1,174次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8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到2020年,把我省的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提高到国内先进水平。《意见》并制定了实施商标战略的几项具体扶持政策:一是对商标注册予以扶持。引导和推动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注册和使用商标,指导出口型企业及时到境外注册商标。凡省内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由省商务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资助;扶持培育一批名、优、新、特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凡申请涉农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由省农业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资助。二是对驰名、著名商标进行奖励。从2010年起,省内企业商标凡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省政府对每件商标的所有人奖励100万元。凡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的,由市级政府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数额和方式由各市自行确定。鼓励企业内部建立奖励制度,对所属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三是开展商标战略实施试点工作,推行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选择我省部分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作为首批商标战略实施试点单位,建立试点追踪调查机制,全程评测试点企业商标战略实施情况。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试点、示范工作,选择有条件的市和综合性商场作为首批示范单位,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充分发挥商标无形资产的作用,积极推行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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