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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办理近千信访转送件 江西信访与行政复议“直通车”走出化解行政争议新途径

    日期:2010-04-12     作者:黄辉     阅读:1,885次
    黄辉 江西省信访与行政复议“直通车”,探索出了一条化解行政争议的新途径。记者从4月8日召开的江西省行政争议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会议获悉,具备联动互动机制的“直通车”运行以来已初见成效,2009年6月至12月,江西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共办理行政争议信访转送件970余件,其中赣县的行政争议调处率逾九成。

2009年5月25日,江西省信访局和省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信访和政府法制机构以行政层级监督制度为基础,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将因行政争议引起的信访事项引入行政复议工作渠道(本报2009年7月2日一版头条曾以《省信访局大楼迁来“行政复议处”》为题进行报道)。

“这一机制由于引入了作为中立第三方的政府法制机构,使得行政争议化解的公信度大大提高,同时也减少了因行政机关审议自己的决定,导致当事人对审议结论不认可而重复信访现象的发生。”江西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玉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既发挥了信访部门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优势,又发挥出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必将减少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等事件的发生。

“实践中,大多数行政争议方面的信访诉求被纳入了信访渠道。有些信访人对自己的信访诉求不知道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些虽然知道,但不愿走法律渠道解决;有些则因为在信访程序中耽误了时间,超过了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困难。”江西省信访局副局长孙解生告诉记者,据抽样调查,在信访事项中,行政争议约占信访总量的11%,“这无疑增加了各级信访部门的工作总量。”

“信访与行政复议‘直通车’的开启,规定当事人因行政争议提出的信访诉求,必须转送法制机构。”江西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处长龚河兴介绍说,针对当事人不了解行政复议制度的现象,抚州市政府法制办还推出了行政复议流程图、指导书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或记录复议申请、公开办案程序等三项便民措施,消除了当事人“怕麻烦”的心理障碍,拉近了与当事人的距离,打消了当事人的疑虑,既减轻了信访部门的压力,也有效阻止了相当一部分行政复议事项在行政复议工作体系外循环。

“例如,赣州市某县一村民小组不服县政府1996年作出的山林权属决定,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经赣州市政府法制办积极沟通、协调,促使争议双方达成和解,使一起历时12年之久的行政争议得到圆满解决。”张玉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处理行政争议信访事项,往往涉及多个部门,一个部门工作不到位,就会影响整体工作效果,因此需要全面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在这点上,赣州市赣县的做法值得推广”。

据了解,赣县专门建立了信访、法制、机关效能监察、矛盾纠纷调处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信访部门对涉及行政争议的信访事项,先由法制机构审核,按类分流,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政府法制办及时立案办理;属于其他行政争议事项的,转由政府相关部门或矛调中心处理。2009年以来,赣县共受理行政争议信访案件255起,调处236件,调处成功率达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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