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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阳光财政办法 让群众盯紧政府钱袋子

    日期:2010-04-12     作者:卞民德    阅读:1,362次
   “银子怎么花,拿出来晒晒!”记者今天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日前出台《进一步加强公共财政阳光运行的意见》,健全推进公共财政阳光建设的信息公开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公共财政的透明度。

《意见》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健全推进财政阳光建设的信息公开机制,使公共财政信息公开成为常态。凡是涉及公共财政政策的相关法规文件、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财政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行政审批、工作动态等信息,必须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各类载体,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健全公共财政信息监督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进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

从今年起,江西各级财政部门对涉及公共财政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大项目立项、大额度财政资金分配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在决议酝酿阶段,还要通过专家论证、群众听证、决策公示等程序方可制定出台。全省所有设区市、县(市、区)、所有预算单位全面实行部门预算,执收执罚部门全面实施收支完全脱钩改革。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向县市延伸,全省所有预算单位都将实行刷“公务卡”消费,各地各单位应优先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

此外,对于5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并将制定“江西省财政厅财政项目支出(含重大项目)绩效评价操作规程”、“江西省财政厅绩效评价内部协调规程”、“中介机构参与财政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建立专家库、绩效评价指标库,形成科学有效的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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