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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律师”起诉雇主讨代理费

    日期:2010-04-12     作者:李世武    阅读:2,311次
    要打官司,不少人会请个律师帮忙代理。不过,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样的律师是好律师,甚至分不清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区别。前不久,历城区的张女士聘用了一名没有资质的“山寨律师”,不仅遭遇了对方高额代理费要求,甚至被告上法庭。“山寨律师”代理费该不该给?怎么给?日前,此案经过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主审法官最终给出了双方当事人一个满意的调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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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赢了,

她被代理“律师”告了

前不久,家住济南市历城区的张女士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遂通过朋友介绍,聘请了没有从业资质的周某为自己的交通事故赔偿案做全权代理。

在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有一个“特别”的约定,周某对事故的处理如果败诉或者赔偿金额低于8万元,周某不收取任何代理费用,但如果案件胜诉而且赔偿金额超过8万元,张女士则须按照超过金额的10%付给周某代理费报酬。

在周某代理张女士的赔偿官司后,案件最终胜诉,而且最后的赔偿数额为22万余元。事后,周某随即参照赔偿数额,要求张女士支付代理“提成”14000元及其他费用共计17000元,刚刚经历车祸家境贫寒的张女士随即提出异议,希望能够“再低一些”,周某不同意,并且将张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全额支付代理费用。

2

按合同法该要钱,按律师法他不得收费

这个案子“挺难审”

经一审法院认为,张女士和周某当时约定的协议是真实意思的表达,张女士理应为此支付报酬,判周某胜诉。

“周某连基本的从业资格都没有,而且收费远远高于行业标准,作为一个‘山寨律师’周某凭啥收这么高的费用?!”不服一审判决,张女士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周某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其参加诉讼也是以公民的名义,作为‘公民代理’的周某究竟有没有资格收费。”二审负责此案的济南中院民二庭副厅长于文诚告诉记者,按照《合同法》委托人应该向受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但按照《律师法》,没有取得资质的“山寨律师”从事代理行为无权收费。此案中,双方当时签订协议应当具有一定的效力,但周某的收费又明显偏高。所以,两难之间究竟如何取舍,法官也觉得“有些难”。

3

法院调解,双方最终各让一步

“案件审理过程中,很明显,周某没有从业资质不能收费,但双方当时又自愿签订过协议,承诺相关报酬,所以能否从合情合理的角度调解这起纠纷,成为解决问题最有效的办法。”于文诚告诉记者,从张女士的利益而言,周某的收费明显有些太高,不符合常理。从周某的利益而言,在其代理的案件中,周某确实付出了劳动,帮助张女士打赢了官司。所以,双方如果能够最终在“代理费”的金额上达成一个合理的意见,“案子就好办多了”。

为此,于文诚在审理过程中不止一次的约双方当事人坐到一起,平心静气的协商此事,经过耐心调解,最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和解意见——周某减免部分费用,收取张女士“劳动报酬”10000元,张女士撤诉,其他损失双方互不追究。

新闻延伸

“山寨律师”

用着便宜却费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不少基层法院的案件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山寨律师”代理的情况。这些“山寨律师”往往不仅没有执业资质,也且对于法律知识的掌握与运用也只是略知皮毛。

“不少当事人聘请‘山寨律师’往往是图个便宜,因为这个群里中不少人都是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参加诉讼。但是,由于多数“山寨律师”未接受过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和学习,对法律关系的定性和诉讼规则只懂些皮毛,在实践中常常因不能正确运用诉讼规则而使一些案件‘反胜为败’。”

采访中法官告诉记者,虽然公民可以依法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但是“山寨律师”参加诉讼却存在许多问题,这些“山寨律师”中无偿代理的却非常少见,一般情况下他们代理案件都会收取名目不同的费用。

另外,基层法院处理的不少案件中,由于不熟悉法律操作,案子一旦败诉“山寨律师”就将责任归咎于法院或法官,挑动当事人上访、闹事。只要判决结果对他们稍微有利,就坚持不同意调解,往往激化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哪些人有资格代理诉讼?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只要人民法院认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但在实际的司法操作过程中,诉讼代理人往往需要具备较为专业的法律常识,而且要对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有着深刻的认识,所以诉讼代理人的参与资格虽然宽泛,但实际要求极高。”采访中,法官告诉记者,市民在处理案件纠纷时,聘请个取得律师资格的正规律师做代理是参加诉讼的最好选择,这样才能让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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