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新规严管“绿色忽悠”
日期:2010-04-13
作者: 邹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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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待开发楼盘的空地上预先建成大片临时性花园绿地,并用于楼盘宣传,诱使购房者“上钩”后又随意变更用途。
12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武汉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向开发商忽悠购房者的这一惯用套路说“不”。
该《办法》明文规定,房地产开发商须如实向购房者公示预售楼盘的绿地率、绿地面积和开发方案载明的绿化用地范围,不得将规划绿线范围以外的临时性绿地,或者邻近的公园等其他绿地,作为其配套绿地对外宣传,误导购房者。
更有甚者,少数无良开发商在预售完商品房后,擅自改变小区内规划绿地的景观布局,或干脆将配套绿地改作商业经营等其他用途,园林监察部门每年都接到很多这类投诉。根据新办法,开发商因故确需变更小区配套绿化用地控制线(简称“绿线”),须经小区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报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并且保证小区整体配套绿地率不得低于30%。
据了解,除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市政公共设施建设、重大工业投资等四类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规划绿线内土地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