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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首聘涉台案件调解员

    日期:2010-04-14     作者:郭宏鹏 刘百军     阅读:817次
  
福州中院首聘涉台案件调解员借力同乡同业化解纠纷

4月13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请20名在闽台商以及福州市人大侨台委、市区台办的6名工作人员担任涉台民商事审判的特邀调解员。这是该市法院首次聘任涉台案件调解员。

据介绍,此次受聘20名担任特邀调解员的台商,均是福州市及区、县各地台企的主要负责人,他们大多在大陆经商多年,熟悉大陆的法律政策,有的还是省、市、区政协委员。

福州中院院长李有才说,他们将以调解员的身份参与涉台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借助特邀调解员的“同乡之情、同业之谊”,及时化解涉台纠纷,促进涉台案件的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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