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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排堵保畅问责规定

    日期:2010-04-19     作者: 周寿江    阅读:1,015次
   两名武汉某公安分局参与排堵保畅的民警,因未认真履职,多次受到该市公安局排堵保畅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批评。昨日,该领导小组作出决定,扣发两名民警当月绩效奖金,取消其年度评先资格。

据介绍,这是武汉警方按照《关于实行道路交通排堵保畅工作督导、奖励和问责的暂行规定》,首次对相关责任民警作出问责处理。

据介绍,为缓解武汉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武汉警方先后调集了各警种警力近600人,配合、增援一线交警开展交通疏导,并积极采取高频发布路况信息、加强出行交通引导,使该市交通拥堵警情连续三周大幅下降。

为落实排堵保畅各项工作,该市排堵保畅工作领导小组昨日审议、通过了上述暂行规定。按照该规定,排堵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该市各单位、各警种参与道路交通排堵保畅工作实行检查督导,对在缓解交通拥堵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表扬、嘉奖、记功等奖励;对未认真履行排堵保畅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实行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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