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贵阳出台小额担保贷款新规 人均贷款可达10万元

    日期:2010-04-20     作者:姚东 杨昌乾     阅读:1,555次
    4月19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贵阳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已经出台。

据了解,小额担保贷款是为解决各类扶持对象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以及吸纳安置各类扶持对象的企业自有资金不足,经贷款担保机构进行担保,由经办银行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并由政府给予一定贴息扶持的政策性贷款,实行“自愿申请、严格审批、抵押担保、有贷有还、按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原则。

扶持对象:贵阳户籍

主要是指户籍在贵阳市行政管辖范围内、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诚实信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及合伙经营等自主创业行为的下列人员,以及吸纳安置扶持对象的企业(国家明文限制的行业除外):

持《再就业优惠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复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和返乡创业的农民;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城镇和农村妇女。

贷款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

从事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产业政策、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生产经营活动;在银行有不良信用记录;无按期还本付息能力,经营状况恶化且难以改善;社会经济活动中信誉状况不良的,或最近三年曾有不良经营、违约违法记录;财务制度管理不健全,经营及会计核算混乱;其他不能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的情形。

贷款额度:人均贷款可达10万

扶持对象从事个体经营及合伙经营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其担保贷款的人均最高额度不超过8万元;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对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成功创业,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续贷条件,需提供第二次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的,可视其经营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5人以上),贷款额度根据个人信用和实际创业成果评估确定,创业项目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

符合申请组合式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企业,根据其吸纳安置的扶持对象申请人人数及企业实际需求等相关情况,在每人3000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确定贷款额度;

符合申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招用扶持对象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单次申请贷款额度超过200万元的按其吸纳安置扶持对象人数控制在人均5万元以下。

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如出现特殊情况按期归还贷款有困难的,可申请展期一次,展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贷款利息核算:符合条件中央贴息

对从事个体及合伙经营、组合式小额担保贷款的微利项目(微利项目指国家限制行业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人均贷款额度在8万元(含8万元)以内的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全额贴息;人均贷款额度超过8万元的部分由借款人(用款人)承担。符合条件的妇女贷款从事个体及合伙经营的微利项目,由中央财政全额贴息。微利项目上浮三个百分点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含200万元)的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同级财政各负担一半,其余部分由企业承担。利息由借款人(用款人)支付给经办银行,财政贴息后另行返还。展期不贴息。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