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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司法行政部门将严查人情鉴定、金钱鉴定

    日期:2010-04-22     作者:齐晓英 李登榜    阅读:1,730次
    “2010年我们重点要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深入各司法鉴定机构了解鉴定案件受理、鉴定收费、鉴定人回避、鉴定意见出具、鉴定人出庭作证和鉴定数量及采信率、档案管理等情况,同时要了解和掌握是否有办关系鉴定、人情鉴定、金钱鉴定行为。对这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必须给予严格的查处,有一例查一例,决不姑息养奸。”昨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杜志刚在全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

    记者从会上获悉,2009年,全区司法鉴定机构检案7327件,比上年增长8%。全区司法鉴定业务收费计551万余元,比上年增长20.8%。总体来看,司法鉴定工作呈良好发展态势,基本满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司法鉴定需求。截至2009年年底,全区共有司法鉴定机构36家,司法鉴定人582名。

    在去年开展的司法鉴定执法检查中,自治区司法厅对全区10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查明,司法鉴定机构能够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公示司法鉴定人名单、鉴定业务范围,未发生无执业证书人员冒用他人名义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和超业务范围鉴定的问题;能够遵照自治区发改委和司法厅制定的“三大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收费,未发现乱收费现象;能够依据司法部规章制度,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受理登记、鉴定意见审查、鉴定人出庭、鉴定人回避等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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