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消息此前曾有所透露。4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求是》杂志发表笔谈文章称,将“改革和完善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加强人权保障”,“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制度”。
关于出台该文件的背景,许永强介绍,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定的内容之一就是规范律师和法官、检察官的关系,具体落实则由司法部牵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协办。
关于案件进入检察机关后律师的权利保护,许永强以职务犯罪为例介绍,最高检将着重在审查起诉环节强化保证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以及发表意见的权利;而对检察官和律师关系的规范,将不仅关注“八小时内”,还将重点关注“八小时外”。
许永强认为,规范检察官与律师关系,有利于保证律师执业安全,“制度建设是根本之道,其本质就是实现法治。”
据南都记者了解,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曾联合发文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但规范检察官和律师关系的,多散见于上海、江西上饶信州、浙江台州椒江等地文件,目前并无全国统一的文件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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