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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政府购买法律服务 律师社区上岗坐班

    日期:2010-05-01     作者:朱光泽    阅读:2,495次

  昨日上午,锦江区举行聘请社区法律顾问签约仪式,60个社区的“社官”与律师签约。“五一”节后,签约律师将点对点全部深入社区上岗坐班,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锦江区成为我市第一个以政府出资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完全实现社区全部配备专职法律顾问的区(市)县。

社区、律师事务所、司法局是签约的“三方”,按照《锦江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协议书》的约定:签约后,每个月律师事务所将派执业律师在所属责任社区至少坐班两天,为社区群众及社区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社区将对律师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司法局将对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对不称职的律师进行及时调整或处理;履行协议后,司法局定期向社区顾问律师事务所支付基本法律服务费用每月200元,每月法律服务绩效奖150元。对于不能认真履职的顾问律师,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将解除协议。


根据协议,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将履行7项职责:为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修订、完善社区规章制度、合同等;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参与社区的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协助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涉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锦江区社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社区配备法律顾问,采取‘政府出钱、社会组织参与、群众受益’的契约方式,是锦江区向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为探索社区基层治理机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在创新社会管理上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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