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于去年12月25日起正式施行《大连市居住证暂行办法》,成为东北三省首个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的城市。从《暂住证》到《居住证》,虽一字之差,内涵却有了本质区别,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持《居住证》人员可享有就业服务、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与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等11项权益或待遇。该办法实施以来,大连市已累计办理、发放流动人口《居住证》40余万张,流动人口开始呈现出由过去被动登记办证变为主动申请办证的良好局面。
省公安厅领导在现场交流会上表示,作为我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创新举措,以《居住证》取代《暂住证》将很快在全省铺开,为今后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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