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执法档案”涵盖五个方面:一是干警个人档案,包括个人简历、执法资格、执法岗位及职责等;二是执法情况反映,包括执法办案数量、办案程序、办案结果、案件评查、执法检查、明察暗访、执法工作总结、执法工作创新以及办案过程中发生的投诉控告、违法违纪查处和表彰奖励等情况;三是专项工作情况,包括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开展的执法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督办交办案件的办理、查处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等;四是审查、考核情况,包括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及其他执法考核、党组做出的年度执法状况认定结论、执法过错认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违法违纪查处、国家赔偿追偿等;五是奖惩情况,包括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部门对干警执法工作认定结论作出的评优、记功、奖励、晋职晋级、提拔重用及惩处等。
“执法档案”由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建立,由政治处、案件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使用。“执法档案”按照“一人一档,档随人走;如实记载,定期考核;统一组织,专人管理”的方法进行。为严格管理,该院还制作了责任认定登记表,建立了工作台账等,按月对不同性质的案件进行统计。依据执法档案记载的情况,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确定每个执法干警的考评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执法档案”所反映的情况,同时作为对执法主体进行资格认定、调整执法岗位、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重要依据。
数据显示,自2010年1月建立执法档案以来,该院以往审查逮捕意见书、起诉书中的错误不见了,案件办理期限过长、办理不规范等现象消失了。相反,公诉案件的有罪判决率大幅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也大幅提升,案件质量评查优秀率提升了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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