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聘任特约监督员316人
日期:2010-05-10
作者:张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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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为来自社会各界的316名代表颁发了特约监督员证书。
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振华参加会议并强调,通过建立一支宏大的监督员队伍,实现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监督,促进法院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深入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为充分体现接受监督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辽宁高院选聘的316名特约监督员涵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等社会各界的不同层面,他们由人大、政协、统战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律师协会、新闻媒体和社区等单位推荐产生。辽宁高院做出《关于聘请特约监督员的决定》,明确特约监督员履行监督全省法院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全省法院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中公正廉洁执法情况,全省法院工作人员审判作风、廉洁自律以及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方面情况等多项职责。特约监督员通过应邀参加省法院相关会议,旁听依法公开的案件庭审和听证会,参加省法院组织的明察暗访、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的专项检查活动,反映或转递人民群众对全省各级法院及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建议或举报材料,听取和了解所提意见、建议和举报事项的办理情况等合法有效的方式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