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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行贿黑名单”4年受理查询10万余次现新特点 投标单位和个人主动查询表清白

    日期:2010-05-11     作者:赵阳    阅读:1,601次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了解到,自2006年1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统一对外受理查询以来,至2009年12月,共受理查询101276次。涉及查询单位293683个,涉及被查询个人230251人。

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构建惩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要求,建立和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把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尤其是行贿行为作为市场准入和退出的重要依据。运用信息论指导和计算机技术,构筑客观、稳定、长效防控职务犯罪的屏障,把专业预防与综合治理结合起来,把技术预防与制度预防结合起来,把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结合起来,把事后惩治和事前防控结合起来。

“随着行贿犯罪知悉面扩大,查询工作也出现许多新气象,以往多是业主单位到检察机关查询,现在许多投标单位和个人主动到检察机关查询,以自证清白。可以预期,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将不断强化经营者和公众抵制行贿的基本态度,守法理直气壮、行贿寸步难行的廉洁文化氛围将随之形成。”陈正云表示。

“行贿黑名单”由来

相关背景

几年前,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首创“行贿黑名单”,在建筑行业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北仑检察官们推出的举措,迅速为许多司法界人士认可,这个经验也很快得到了推广。

经过多次调研、论证,2006年1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统一对外受理查询。

2009年9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范围从建筑等五大领域扩大至所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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