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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两名律师值守“法援窗口”入驻太原中院

    日期:2010-05-13     作者:谭茂刚    阅读:2,108次
5月11日,记者从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本月开始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涉法涉诉法律援助信访工作接待窗口,全面受理当事人有关法律援助的申请,以此来促进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有效对接。

接待窗口设立后,太原市 法援 中心每天指派两名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援助律师在窗口值班,值班律师实行挂牌上岗,负责解答来访人的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参与一般信访案件的接待、调解工作,并积极主动协调处理重特大疑难信访案件。据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过去一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才知道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为此他们必须再到法律援助机构跑一趟提出申请。在法院设立接待窗口变过去“被动受理案件”为“主动寻找案件”,这就相当于法律援助机构在外设了个“急诊室”,是法律援助机构向外延伸的触角,从而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了及时、专业、低成本、高效率的法律援助服务。

太原市今年将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事项范围和案件补贴“三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不断扩大,经济困难标准不断放宽,门槛不断降低。同时,将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和市、县两级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部分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保证公民能够就近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建立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免审查经济条件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发放法律援助证,对持证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免审查经济条件;建设标准化法律援助接待室,设立无障碍通道,聘请手语翻译,方便残疾人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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