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胶南市国税局举行了“税法援助在行动”税法宣传活动,成立了青岛市首家税法援助中心,同时以注册税务师、律师、国税干部为主体的首批“税法援助志愿者团队”也正式组建。
“税法援助中心成立后,将以调解作为主要手段。”据胶南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税法援助中心将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协调处理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办理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涉税事宜过程产生的矛盾和分歧,消除税企纠纷避免矛盾激化。而且,税法援助中心将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律师以及国税干部为主要力量的税法援助志愿者的作用,利用注册税务师、律师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优势,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该局在纳税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开通电话、网络、短信申请税法援助,拓宽了税法援助渠道。
该局推行的税法援助提前介入机制,使纳税人深受其益,青岛某商贸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该公司主要从事不锈钢材的销售,在2007年9月之前正常经营,纳税申报也正常,但在此之后未经申请注销就停止继续经营,不仅不再申报纳税,而且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不知去向,公司空无一人。胶南市国税局在实地查找未果的情况下,对该公司转为非正常户,但是2009年7月份,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又突然到胶南市国税局领购发票。该局告知王某因其逾期未申报行为已违反规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拟对其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作出10000元罚款的税务处理决定。王某向该局提出未按期申报主要原因是陪子女在国外留学无法办理纳税申报,并以此申请税法援助。该局受理税法援助申请后,经实地调查了解后证实王某所述情况属实,并且该公司企业从2007年9月至今一直未经营,增值税申报为零,没有造成税收危害后果。鉴于该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王某的积极态度,该局改变了先前的税务处理决定,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减轻了处罚,处罚款2000元。
据介绍,该局探索建立税法援助提前介入机制,对可能出现税企矛盾的环节进行梳理,重点对稽查工作可能出现的涉税争议,建立健全了稽查援助联动制度。该局稽查局在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稽查时,与法规科密切配合,法规科及时掌握稽查选案名单,随时与被查单位进行沟通提供税法援助,对每一个被查户,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同时,送达税法援助制度告知书。在检查的同时进行税收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把税法援助融入到检查工作的始终,使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得到更好地尊重和维护。
青岛某造船有限公司是该局建立稽查援助联动制度以来第一个受益的纳税人,该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船舶的设计、生产销售以及船舶的修理改造的相关配套服务的中外合资企业。从2007年3月开始,该公司的某国客户为其提供船舶设计劳务,因涉及特许权使用费,该公司应代扣代缴所得税148万,因未能完整提供该笔业务已完成的有关证据,收到该局稽查局的税务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缴纳上述业务未代扣代缴税款的滞纳金,与稽查决定书一同送达的还有详细载明税法援助申请方法的税法援助告知书。该公司对被处罚感到有些不理解,遂按税法援助告知书的提示通过中方投资人向该局提出税法援助申请。接到申请后,该局经实地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向上级局请示得到明确答复后,最终撤销了税务处罚决定书。
通过胶南国税局了解到,税法援助中心的建立,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欢迎,对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拓宽涉税争议救济渠道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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