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业内动态

司法部出台措施简化台湾居民司考报名程序

    日期:2010-05-31     作者:周斌    阅读:1,299次
   记者今天从司法部了解到,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于6月1日发布公告(公告全文见六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事宜作出安排。

    据了解,为进一步方便台湾居民报名,司法部出台了简化台湾居民报名程序的有关措施,规定居住在台湾岛内或国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后,可以在台北市提交报名材料,由受委托的岛内社团法人机构转递报名材料至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确认;也可以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直接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进行确认。

    《公告》还规定,2010年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