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董小明介绍,全区婚姻登记联网系统建成后,可提供3类电子政务服务,即广西婚姻信息网、婚姻登记服务及民政部门的业务管理。广西婚姻信息网(http://www.gxhy.cc)可接受婚姻当事人申请婚姻登记的预约及查询,各级民政部门和各婚姻登记处可在网上发布有关婚姻工作的信息及公告。
但按照民政部实施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婚姻登记档案仅限于在民政部门当场查阅,不得外借。婚姻当事人需出示身份证,才可以查阅本人婚姻登记档案,不能查询他人的档案,即便是配偶档案也不能随意查询。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6月1日以后登记结婚的新人,系统上的数据都可以全区联网。”董小明表示,而对于历史数据,还需要工作人员补齐相关资料后,重新录入或导入,才能实现联网,因以往数据量大,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补录年限暂定于2005年以后的登记数据。
“这套系统适用于广西各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但对于在外省登记结婚的当事人,目前还不能查询。”自治区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副处长叶佐斌表示,“如果当事人在湖北有婚史,在这套系统上是查不出的,只有等将来民政部在全国联网后,这个问题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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