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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鄞州区法院:庭审数据“水银加密”严防篡改

    日期:2010-07-19         阅读:885次
 
 
随着一声法槌响亮地敲响,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云昌等4人涉嫌串通投标罪一案。

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鄞州法院目前所有庭审已全部启用数字法庭,整个庭审过程实现全程录音录像、庭审记录文档上传、庭审实况刻录光盘附卷存档。

《法制日报》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法庭墙上,用中英文醒目地提示“本法庭全程录音录像”,着装规范的书记员孙琦提前来到法庭,启动了数字法庭管理系统,庭审中所有人员的言行都会被全程录音录像并作为数据保存备份。

与此同时,该院的院长、庭长及审判员通过计算机上的审判管理系统软件及会议室的电视,可以同步观看庭审实况,每次庭审是否规范一目了然。

“被告人陈云昌,男……”法官徐小庆认真核对被告人身份。

“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已书面告知被告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被告人有否收到?”法官问。

“收到。”

“被告人要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回避。”

显示屏上,直播镜头在法官、被告人之间自由切换。记者看到,多个摄像头和显示屏,对庭审过程实时全程拍摄和同步显示,显示屏分区显示整个庭审情况,向旁听席同步播出。审判人员、当事人的言行举止在显示屏上看得清清楚楚,任何发问、回答都通过话筒和扩音器听得明明白白,证据展示通过投影显示得清楚明了。

记者注意到,庭审充分体现了人性化。在法官宣读完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允许坐在被告人席的坐凳上。虽然法庭内不少人在旁听,但整个庭审过程非常肃静有序,几名被告人的辩护都没有被打断,充分行使了辩护的权利。

法官通过法庭调查对涉案证据逐一质证核实。

“现在公开宣告判决被告人陈云昌……其行为均已经构成了串通投标罪……”

“4名被告人对判决内容是否听清?

“听清了。”

“告知上诉权利……判决书5日内送达。”

“本案的庭审笔录在闭庭后由书记员交被告人核对,核对无误的在笔录上签字。现在闭庭,核对笔录。”

法官再次敲响法槌,庭审结束。只见书记员将校对无误的庭审笔录立即上传到庭审系统自动存档,并在系统中点击了光盘刻录功能。不到5分钟,就从数字法庭的刻录系统中取出光盘写上标记并附卷存档。

“所有的庭审数据资料都会长期保存,庭审数据采用先进的‘水银加密’技术,可以防止事后编辑篡改,确保了庭审资料的真实性。”审完案子的徐小庆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为让审判更公开、更透明、更规范,鄞州法院从2009年开始,斥资一千万元全力打造高科技数字法院,通过高科技手段的运用督促每次庭审更加有序规范、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在庭审中依法充分行使。现在,一期19个数字化法庭和二期大屏监控系统、远程审判系统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今年上半年,该院利用数字法庭开庭审理1558余次,刻录光盘1232个。

“数字化法院建成使得每个公民的诉讼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鄞州法院院长张光宏说。被告人也是公民,其诉讼权利也同样要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尊重被告人的人格、保障其辩护权的充分行使,既有利于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也有利于让犯罪分子真正认罪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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