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渝建立检察官亲属和离职检察官执业“双向隔离”机制

    日期:2010-07-26     作者:朱薇    阅读:1,969次
 
 
为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杜绝社会反映强烈的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庆市近日正式建立检察官亲属和离职检察官执业“双向隔离”机制。

据了解,这一机制从检察机关干部监督和律师行业管理两方面入手,构筑检察机关规范办案与特定人员依法执业的“隔离带”。

根据规定,重庆市检察院、分院处级以上领导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一律不得在所任职检察院及辖区从事涉检律师业务,检察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的,应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不得为本院所办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辩护等律师业务;离职检察官一律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与此同时,重庆检察机关还将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完善以法律监督网为主体的阳光便民网络服务大平台,将刑事案件批捕、起诉、申诉、抗诉,民事、行政案件抗诉等环节的办案流程信息定期上网,供群众查询;开通网络举报线索处置绿色通道,收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加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