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至2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中院院长座谈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法院建设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查找、深入分析当前湖北法院在审判质量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 会议指出,从宏观层面来讲,导致目前湖北法院审判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一是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二是沟通不畅,指导不力;三是研究不透,应对不足;四是机械执法,简单下判;五是考评脱节,结果同化;六是意识淡薄,责任心差。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意识,自我加压,负重奋进:必须直面问题、坚定信心;必须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必须创新机制,科学管理;必须深入调研,加强指导;必须统筹兼顾,协调配合;必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必须鼓舞士气,弘扬正气。积极做好司法舆情应对工作,切实加强法官履职安全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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