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上半年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5万余人
日期:2010-08-03
作者:徐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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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日从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改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今年上半年,全国侦查监督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犯罪活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1至6月,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03810件453371人,同比件数上升0.7%,人数下降1%。其中,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70404人,同比下降18.6%;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8223人,同比上升15.5%。
全国侦查监督部门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案件慎用逮捕措施。积极探索适用刑事和解、逮捕必要性证明、不捕说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加大对逮捕必要性的审查力度,减少不必要的羁押。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不批准和决定不捕67160人,同比上升20.6%;不捕率为12.9%,同比增加2.1个百分点。其中,因无逮捕必要不捕30044人,同比上升23.2%。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2979人,同比下降12.7%。
据悉,今年上半年,全国侦查监督部门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力度明显加大,质量稳步提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082人,同比上升20.4%;其中,有罪判决4542人,同比上升11.8%;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266人,同比上升25.5%。对公安机关不当立案提出纠正4464件,同比上升128.57%;已纠正4333件,同比上升129.02%。对侦查机关(部门)书面提出纠正违法11166件次,同比上升137.7%;已纠正10665件次,同比上升136.7%。纠正公安机关漏捕13492人,同比上升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