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针对自定收费标准 质监系统启动收费专项检查

    日期:2010-08-02     作者:李立    阅读:763次
  全国质监系统收费专项检查8月1日启动。专项检查对象是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行政机关及下属单位(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下属企业等),检查时限为2009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连续性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此次专项检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部分省(区、市)开展循环交叉检查,主要针对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包括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的行为;行政机关将行政职能转移给下属单位,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行为;利用行政职能,擅自设立行政审批、许可的前置条件,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利用行政权力或行业垄断地位,以签订自愿服务协议等形式,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等。

此次检查涉及收费单位较多、项目多、环节多、技术性强、检查难度大,计划持续到今年11月30日结束。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