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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定公共体育设施每天开放12小时以上

    日期:2010-08-09         阅读:1,019次
  8日是第二个全国“全民健身日”,对正在迎接亚运会到来的广州来说,还有一个好消息:《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即日起开始实施。

“公共体育设施每天开放时间应当不低于12小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公共体育设施应当适当延长每天开放时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侵占损坏或者拆除公共体育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的功能、用途”……这些硬性规定都写进了《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如果市民从昨日起在公共体育设施享受不到这样的服务,可以向广州市体育局群体工作等部门进行投诉。条例还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乡规划技术标准,规划和建设配套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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