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河中院以干警业绩档案和量化考核加强队伍管理
日期:201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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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将全院在编人员均纳入考核范围之内,一人一档案,以激发包括工勤编制人员在内的全体在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考核的内容不仅覆盖岗位职责的所有方面,还包括竞赛活动、信息宣传、调研成果等综合内容,鼓励干警在完成岗位工作以外,为法院多做贡献。
三是每月月初,干警将上月个人工作量报到庭(室)领导,经庭(室)领导和主管院长层层审核并签字后,交由院党组和考评办公室考核,考核结果按季度在法院网站和公告栏上公布,并接受干警的监督举报。
四是将考评结果与个人年度公务员考核等次、福利待遇等次、干部选拔、职务晋升相挂钩,努力营造一个争相提高工作绩效、提升个人能力的良好氛围。
干警业绩档案和量化考核办法自6月1日开始实行,从统计情况来看,6月份的单月工作量,明显高于1—5月份单月工作量,尤其是宣传文章、信息稿件和调研文章的数量显著增加,比1—5月份均值高出3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