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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审判绩效将成法官评优晋级的主要依据

    日期:2010-08-11     作者:汤一亮     阅读:1,192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昨天(10日)表示,今后,审判绩效考评将成为法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

在全国大法官专题研讨班上,王胜俊指出,当前,人民法院执法办案任务越来越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司法环境更加复杂,司法公信力受到严峻挑战。这一切,对人民法院推进审判管理创新提出了新要求。

王胜俊:要推广建立全国统一适用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保证司法廉洁,必须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从制度上、管理上堵塞漏洞。

王胜俊表示,在审判管理中,一方面要严守审限规定,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久审不判。

王胜俊:要建立审限动态监控机制,要加强对审限延长、中止、扣除等案件的管理,杜绝违规审批现象,解决“隐性”超审限问题。对临近审限的案件,依托信息技术,及时进行预警、催办、督办。强化对审判行为和过程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另一方面,案件是由法官来处理的。审判管理必须与法官岗位考核紧密联系起来。

王胜俊:将审判绩效考评结果引入到对法官的奖惩考核中,作为法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激励大家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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