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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检察院规范文明用语提升文明执法水平

    日期:2010-08-12     作者:朱香山    阅读:944次
 
广东省检察院根据高检院《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的要求,日前出台《广东省检察机关文明规范用语和“忌语”(试行)》,要求全省检察干警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执法和工作文明语言,塑造检察队伍良好的职业形象、执法形象和社会形象。据了解,该规则中有文明规范参考用语80条、工作“忌语”57条,对有违反规范用语规则,给检察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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