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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局长:推进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

    日期:2010-08-16         阅读:1,035次
  
 
2010年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圆桌会议14日在台湾新竹县举行。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会长邵琪伟表示,大陆方面下一阶段将做好“适时与台旅会磋商,在条件成熟时选择适当城市,实施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等十项工作,不断拓展两岸旅游大产业合作。

大陆居民赴台游增速超预期

邵琪伟在会上表示,自2008年7月18日实现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两年来,两岸旅游及相关方面合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两岸旅游交流。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健康发展,增长速度超出预期,预计今年将突破100万人次,并有望达到120万人次左右。

他说,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带动了观光、民航、交通、餐饮、购物、娱乐、医疗保健、金融、通讯等行业和产业发展,既拉动了两岸经济发展,又惠及了两岸民生需求。

开放“个人游”是发展趋势

在会上,邵琪伟和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会长赖瑟珍都表示有必要推动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赖瑟珍表示,大陆居民赴台游开放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目前,台湾已有1503家旅馆进行了更新,投资金额达新台币54亿元。她建议双方在维护旅游品质、扩大交流合作等领域加强合作。邵琪伟说,从两岸旅游双向交流的长远发展来看,开放“个人游”是符合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的,可以扩大旅游效益的普惠面,增进两岸交流。大陆总体上持积极态度,但目前应本着务实态度推进。由于“个人游”与团队游属于不同的旅游方式,在实施“个人游”之前,需要修改相关法规,完善管理方式,相关部门也需要进一步配合来应对“个人游”带来的新挑战。

条件成熟选择适当城市试点

邵琪伟指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已经正式签署,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进入了互利双赢、合作发展的历史新阶段。大陆下一阶段在推动两岸旅游全方位、宽领域的合作方面将重点做好十项工作,其中包括适时放开赴台旅游跨区域组团限制,并有序增加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数量;按照“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积极研究并推动有关政策调整,适时与台旅会磋商,在条件成熟时选择适当城市,实施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等。

邵琪伟建议,双方共同推动旅游产业化发展合作,共同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邮轮旅游、健康旅游和旅游装备制造业,共同推进旅游节能减排,将旅游业发展成为两岸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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