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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单独对监狱劳教所纪委书记进行考核

    日期:2010-09-12     作者:徐伟    阅读:1,917次
 

为深入推进监狱劳教所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庆市司法局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所纪检监察部门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凡建立党委的监狱劳教所均设立纪委,纪委书记要在班子职数范围内单设,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

该意见最大的亮点就是对监狱劳教所纪委书记进行单独考核。重庆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敢于碰硬的纪检干部往往年终考核时名次排后,这对其来说很不公平。这次意见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对监狱劳教所纪委书记的管理和考核,明确规定市监狱局、市劳教局党委对监狱劳教所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和调动,应事先书面征得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纪委同意,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市司法局纪委应参与监狱劳教所纪委书记拟任人选的组织考察。市监狱局、市劳教局纪委会同政工部门对监狱劳教所纪委书记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市司法局纪委视情况派人参加,对不称职的要及时向党委提出调整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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