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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出台劳动争议应急处置办法 在全国属首创

    日期:2010-09-13     作者:陈明 丁亚鹏    阅读:892次
 
 
《南通市劳动争议仲裁应急处置试行办法》日前正式出台,并将于10月1日起试行。该办法规定,如发生突发性群体劳动争议事件,可由劳动者推选三至五名代表作为委托代理人,现场申请劳动仲裁。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逃匿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即时立案,由现场临时设立的特别仲裁庭即时开庭审理,及时作出裁决。据悉,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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