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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打破参保户籍实现医保全覆盖 三千万优抚城乡特困

    日期:2010-10-15     作者:潘从武    阅读:904次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召开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民政厅等负责人详细解读了新近出台的《宁夏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意见》,这标志着宁夏全区实现医保制度全覆盖。

宁夏城乡医保新政整合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除了将具有宁夏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在宁夏就读的在校大中专学生纳入参保范围外,为改善宁夏投资环境,解决外省区在宁夏长期投资经商和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还将其未成年子女纳入了参保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城乡医保新政中,民政部门对城乡特困人员的资助标准均按照个人选择缴费档次予以补助。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今年起,宁夏全区将每年新增3100多万元进行补助。其中农村特困的成年、未成年人每人每年补贴60元;大额医疗补助每年安排1649万元资金,将自治区财政原对城镇特困人员人均补贴60元大额医疗费用的政策,扩大到城乡所有特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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