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南通市聘任的首批60名法治监督员,是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教师、乡镇(村、居)干部及市民代表中选拔出来的,聘期两年。
南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依法治市办常务副主任陈慧宇说,建立法治监督员队伍是丰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全市执法队伍建设的有力举措,更是促进廉洁公正执法的需要。
这些法治监督员被称为法治“啄木鸟”,在聘期内,他们将参加全市法治建设情况的检查、调研活动,还将深入全市执法、司法部门及执法窗口明察暗访,每季度反映一次督查中反映的问题。根据监督情况,每年向市依法治市办提出加强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建议、意见不少于2次。
根据规定,受监督单位对监督员反映、转递的一般事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予以答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监督员正常的监督工作,对于不尊重、不配合、不接受或者干扰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能的单位和负责人,将按照有关纪律和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南通市依法治市办每年也将对法治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对优秀监督员进行表彰。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