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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选聘法治“啄木鸟”督查执法司法行为

    日期:2010-10-15     作者:王骏勇    阅读:1,372次
  记者15日从江苏省南通市委政法委了解到,为更好地促进法治城市建设,南通从全市选聘了60名法治监督员,将不定期地深入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重点监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及推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据介绍,南通市聘任的首批60名法治监督员,是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教师、乡镇(村、居)干部及市民代表中选拔出来的,聘期两年。

南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依法治市办常务副主任陈慧宇说,建立法治监督员队伍是丰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全市执法队伍建设的有力举措,更是促进廉洁公正执法的需要。

这些法治监督员被称为法治“啄木鸟”,在聘期内,他们将参加全市法治建设情况的检查、调研活动,还将深入全市执法、司法部门及执法窗口明察暗访,每季度反映一次督查中反映的问题。根据监督情况,每年向市依法治市办提出加强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建议、意见不少于2次。

根据规定,受监督单位对监督员反映、转递的一般事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予以答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监督员正常的监督工作,对于不尊重、不配合、不接受或者干扰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能的单位和负责人,将按照有关纪律和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南通市依法治市办每年也将对法治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对优秀监督员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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