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政府立规章 自己动议拿提案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今天对外发出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2011年度政府立法项目建议。此举是本市(北京)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立法项目,从立法源头上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 根据公告,此次征集从10月18日持续至11月18日,征集采取定向和非定向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以书面形式向本市的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机构定向征集项目建议;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向社会公众征集项目建议。社会公众可通过信件、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立法项目建议。对征集到的建议和意见,市政府法制办将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反馈。 考虑到是首次征集,同时也从市政府的立法权限出发,市政府法制办将此次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范围限定于政府规章。根据公告,此次立法项目的建议征集将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即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和其他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问题。 链接: 立法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011898,88011276(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电子邮箱:lfxmzj@bjfzb.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市政府法制办,100053 有话要说 应立法保护北京的人文环境 妞妞2010:北京立法应该具有北京特色,针对北京目前的问题制定法规,比如北京的人口容纳力已经到了极限,必须采取措施控制和分流人口了,这方面亟须法规的保障。人大和政协都有相关的调查,应该列入立法计划了。 七日不休:北京历史上的人文景观数不胜数,有的经过多年的世事变更实际上已经徒有虚名了,这些没有实际保留价值的人文景观应该加以改造,这方面我感觉没有相应的法规,应该尽快作打算,如何改造要有法规作保障。 陈志国:应该对外地来京人员定居,外地来京人员在京购车,外地来京人员在京购房等制定相关的法规。 李海顿:应制定较严厉法规,禁止小广告乱贴乱写!应该罚款或拘留,严重者按刑事案件处理。手机实名制也应该写进法规。 汪汪着走远:国家有《动物保护法》,但基本规范的是野生动物保护,我认为城市应该制定自己的保护动物法规。比如对待流浪猫、流浪狗,应该有法规约束,不能仅靠民间,要禁止虐杀动物,同时对无人认领的流浪猫、流浪狗,也应该实行安乐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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