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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决定

    日期:2010-10-19     作者:江国成    阅读:1,804次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出台

根据中国政府网18日刊登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国计划用20年时间,使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这份长达7000余字的文件指出,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立足中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根据《决定》确定的目标,到2015年,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

《决定》确定的目标还包括: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吸纳、带动就业能力显著提高。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在局部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建成一批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

根据《决定》,“再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决定》认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推进中国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决定》提出要建立健全创新药物、新能源、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税费调节机制;实施新能源配额制,落实新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加快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和完善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交易制度;建立促进三网融合高效有序开展的政策和机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空域管理体制改革。

根据《决定》,中国将组织编制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调查,加强与相关规划和政策的衔接;成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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