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3月至7月,临高县医院外二科护士陈某某在法定外怀孕期间,通过造假等手段,在临城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查环查孕时蒙混过关,其怀孕情况未被发现。之后,陈某某又以他人户口,冒名在县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并进行了剖腹产手术,生育第二个子女。
在该案件中,共有县医院、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临城镇等三个单位的15名干部职工违反计生政策和工作失职。该县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了处理。其中对陈某某予以辞退,对其在临城镇第三小学工作的丈夫符某某予以辞退,对县医院产科的主任、主治医师、护士等5人予以撤职或降级处分,对县医院外二科主任林某免职处理,对县医院院长林某某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副院长许某某免职、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对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刘某免职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
在此案中,临城镇党委委员兼副镇长庞某某因工作失职被给予停职检查一个月处理,临城镇计生办主任刘某被免职并调整工作岗位。
临高县纪委、县人口计生委、县监察局等调查认为,这些干部职工均属公职人员,反而利用职务之便违规、违纪,强行超生,有的没有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有的作为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督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职,有的甚至在县调查组对该案件调查时,隐瞒、包庇超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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