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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问责公开时间表 国土部:11月5日前各地须报补充调查结果

    日期:2010-10-28     作者:郄建荣    阅读:1,608次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今日正式公开了首次依照15号令启动的土地违法问责时间表。执法监察局表示,目前,各地正积极开展违法用地补充调查,按照国土资源部排定的最新时间表规定,各地须在11月5日前将补充调查结果上报国土资源部。

此前,国土资源部曾多次表示,今年是我国首次严格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三部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即15号令对土地违法实施问责。

按照国土资源部原来部署,今年9月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并根据检查结果启动问责。但是,时至今日,违法问责没有实施,因此引来媒体质疑:“问责可能会落空。”今天,执法监察局明确表示,问责正在走最后程序。

“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自查自报中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市、县,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违法用地具体情况补充调查工作后,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加强督导。”执法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涉及本次补充调查的市、县已紧锣密鼓地开展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各地将在11月5日前向国土资源部上报补充调查结果。

这位负责人称,在开展补充调查的同时,各地继续加大违法用地整改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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