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三年中,我局共查办3800余起案件,未出现一起错案,完全实现了省局提出的‘三无’目标。”常州市溧阳工商局负责人讲这番话时充满了自信。
“这就是我们把‘命令式’的‘要我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调整为‘激励式’的‘我要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的奥妙。”江苏省工商局法规处处长郑新告诉记者,江苏省工商行政系统依法行政监督激励机制的全面实施,有效规范了以往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行为失范、执法牟利、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以及执法不作为等现象。
据郑新介绍,江苏省工商局针对执法实践中暴露出的执法不规范问题,从重点业务部门和关键执法环节入手,建立完善了执法岗位职责规范、业务操作运行规范、案件质量保障规范和执法监督及责任追究规范,使得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在此基础上,把现阶段全系统依法行政的阶段性目标确定为“三无”,即行政诉讼无败诉(含不得被判决变更、确认违法、责令作为等),行政复议无撤销(含不得被变更、确认违法、责令作为等),信访投诉无错案。
为确保“三无”目标的实现,对有无达到“三无”目标进行写实性考核评价。对省直属工商局机关和省工商局各业务处室,每出现一起错案,扣除20分;对省直属工商局系统所属各县级工商局,每出现一起错案,扣除10分。
为加大推进依法行政的力度,还在全系统实施了行政诉讼撤诉案件和行政复议撤回案件的实质性审查制度。规定凡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县级工商局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案件,报省直属工商局进行实质性审查,省直属工商局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案件,报省工商局进行实质性审查。经审查确认为错案的,亦扣除相应分值,从而扩大了层级监督的范围,强化了监督力度。
“该机制实施以后,各级工商部门主要负责人均高度关注并给予了空前的重视”。郑新说,写实性量化考核,看得见摸得着,考核结果完全取决于被考核对象自身的工作。许多单位还根据自身实际做了细化,将目标及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直到本单位每位行政执法人员,不少单位还将考核结果与年终公务员考评及奖惩挂钩,从而在全系统初步建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防与治理违法行政行为的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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