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办法 3人以上死亡省政府督办
日期:2010-11-01
作者: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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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在山西,3人以上死亡的安全事故,全部由省政府挂牌督办查处。
这一规定来自于山西省政府安委会近日通过的《山西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办法具体指出,今后凡在山西发生的较大安全事故,全部由省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查处,各市政府和相关省直部门接到督办通知后,60日内完成督办事项,并在官方网站公布结果。
办法对“较大事故”有明确界定,即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据了解,这一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今年9月8日,国务院出台了《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规定“对于重大事故以下的事故挂牌督办,由各省级政府安委会制定”。从此,山西省相关部门开始起草文件,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多部门征求意见后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