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现代法律顾问服务市场的需求,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质量,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首届 “交流、合作、创新、发展——2010博和法律顾问服务论坛”, 于2010年10月29日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圆满举行。普陀区司法局公律科朱松杰科长、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苏惠渔教授、杨兴培教授、庄建伟教授、薛进展教授、刘正浩教授、戴永盛教授、来自26家法律顾问单位的嘉宾代表以及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的专兼职律师共计6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论坛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深化了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与广大顾问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广大顾问单位提供更加优质和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向实现律师事务所与顾问单位之间的合作共赢迈进了更为坚实的一步。
论坛首先由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林东品律师致辞,对出席本次论坛的嘉宾领导和各位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林主任讲到,博和所自创办之初,就确立了“综合性、专业化”二者并存的发展目标。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是博和所最为重视、大力发展的一项业务,因为在现代商业市场环境中,由专业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优秀的法律顾问服务不仅能够在风险发生时减少企业的损失,还应当在事前避免风险的发生;不仅能够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还应当提供具有高附加值的法律服务模式。希望通过今天的论坛,与广大顾问单位进行深入沟通,共同探讨、创新法律顾问服务的理念与模式,以期实现为广大顾问单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普陀区司法局律公科科长朱松杰对本次论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与好评。他在致辞中谈到: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是顺应经济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在“互利共赢”的现代合作机制下,企业与律师之间的对话尤为重要,博和论坛为律所与客户之间提供了了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不管是对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还是对企业的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谈到法律顾问的功能与作用时,朱科长指出: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既要是企业专业的旁观者,又要是企业及时的防疫员,不仅要保证提供意见的客观性,更要保证意见的专业性与及时性,以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论坛期间,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房地产法研究所所长庄建伟教授展开了精彩的主题发言,他认为,法律顾问的作用可以用“未雨绸缪”四个字来概括,法律顾问的价值不在于事后的救济,更多的是事先的预防,通过对于潜在风险的预防,避免将来纠纷的实际发生。庄建伟教授还就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作用进行了深刻剖析。作为顾问单位的代表嘉宾,上海东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永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于律师事务所在企业发展当中的地位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们指出,企业的良好运作与持续发展,离不开法律顾问的保驾护航,有了法律顾问的帮助与支持,企业才能聚精会神谋发展,一心一意创特色。此外,博和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傅郎律师结合自身执业经历,对法律顾问的发展模式与完善也提出了独到的看法与意见。
论坛进行到自由发言阶段时,博和所的各位律师与在场嘉宾展开了互动式交流,双方代表就如何创新法律服务模式、研发新的法律服务品种进行探索。席间,有律师提出应当为顾问单位设计灵活、个性化的服务方式,即在充分考虑到各公司企业的性质、规模、特点的不同以及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需求,在对企业的整个运营机制和行业特点了解、分析的基础上,特别制订出针对各种公司企业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另外,还有律师提出,法律顾问服务应当培养“事前参谋,事中监控,事后补救,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律师应当更好地发挥在非诉讼领域控制法律风险的作用,以控制企业潜在的法律风险成本为工作重点。从某种意义上说,顾问律师就是企业运作的“安全员”,他追求的是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减少决策中的法律风险,使企业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获得最大的效益和最快的发展,使企业能走得更远。
本次论坛在热烈的讨论中圆满落下帷幕,林东品主任再次向出席本次活动的各界嘉宾致以诚挚的谢意,感谢各家顾问单位对博和所的支持与信任。本次论坛对博和所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博和将继续秉承专业、高效、负责的态度,为广大顾问单位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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