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海律师行业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方案(审议稿)》经上海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临时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
这次通过的《上海律师行业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方案》,是提升上海律师行业整体福利水平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意义:
1、进一步体现会费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基本原则,增强律师行业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2、进一步提升律师退休后的收入水平,通过行业互助的形式保障律师福利权益,使律师的老年时光更加舒适顺意;
3、进一步发挥市律协“团体效应”的政策优势,为全体会员获取更加优越的投保条件;
4、进一步借鉴律师业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经验,开创立上海律师行业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5、进一步解决好会费结余保值增值的问题,使会费结余得到更有效率的使用。
此次通过的《上海律师行业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方案》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较大的可行性:
1、收益问题。该方案中的所有资金,包括计划一和计划二中的资金,均有保证收益,且该保证收益条款属经保监会备案许可的。
2、管理费问题。该方案中产品的标准管理费为5%,平均管理费为3%,且仅对部分大型企业客户实行。此次对律师协会的行业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方案,经反复商谈,并鉴于有三个计划的组合,中国人寿经报请总公司同意给予进一步优惠。
3、收益分配问题。保险市场上一般分红产品的收益即分红盈余分配比例为70%(保险公司分取另30%),此次对律协行业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方案,经商谈,并鉴于三个计划的组合,中国人寿给予的分红盈余分配比例进一步提高。
4、账户管理问题。中国人寿可以分别提供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的管理,即律协基金进入公共账户,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进入个人账户,其中律协补贴部分也可根据律协要求进入公共账户下挂的个人账户。当个人不再属于律协会员、律协停止补贴时,中国人寿可为其建立留存账户,保留原有收益,并且可以转为个人账户存续。
5、资质问题。中国人寿在养老保险方面具备最为专业的资质,总体实力也较强。据介绍,中国人寿是目前中国大陆最大的商业人寿保险公司,是唯一一家在美国、香港、内地三地同时上市的金融企业。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中国人寿总资产达人民币12,262.57亿元。1998年开始对养老金业务实行个人账户式管理,个人账户数量超过1100万个;累计管理养老金业务超过1000亿。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数据, 2009年中国人寿市场份额为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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