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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反窃电出新政 窃电自纠者可以免违约费

    日期:2011-01-07         阅读:2,125次
  新闻晨报

昨日,本市电力公司对外宣布,将采取打击与自纠并举的做法遏制本市的窃电行为。今年3月31日之前,居民用户自纠窃电行为,将可被免究3倍违约使用费;而对于非居民用户(企业等),违约使用费将从3倍减至1倍。

近日,市电力公司营销部出台了《关于对用户主动要求纠正窃电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试行)》。即日起到3月31日,在上海市电力公司营业区域内,有各类不规范用电行为的用户,均可到所在的各供电公司或拨打95598热线主动要求自纠,将电能计量装置恢复到正常状态。3月31日前,自纠的居民用户将免予追究违约用电责任,免收补交电费3倍的违约使用电费,仅需补交少计电量的电费,且用户自纠的信息将受严格保密。对于非居民用户,电力公司只收取按照规定的三分之一的违约使用电费、补收少计电费,并不将当事人的违章窃电信息提供给上海市个人和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市电力公司对窃电电表的统计表明,本市二手房用户和租赁房屋的房客大多会忽视自己即将使用的电表是否正常。因此,电力公司提醒市民在二手房买卖和房屋租赁时要小心“被窃电”陷阱。尤其要警惕菜市场、马路边小摊叫卖的“节电器”、信箱内“改装电表节电”的小卡片等,如轻信安装可能招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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