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聚焦
上海市高院院长应勇:让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日期:2008-07-01
作者:冯逸纯
阅读:1,366次
东方网实习记者冯逸纯6月30日报道: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今天做客东方网嘉宾聊天室时表示,上海法院系统坚持把审判权、执行权放在阳光下运行。
应勇表示,上海法院系统始终坚持依法、及时、全面公开的原则,将公开审判制度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等各个环节。
“坚持把审判权、执行权放在阳光下运行,”谈到审判信息公开,应勇指出,上海法院系统已全面实施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法律依据公开、判决理由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公开委托拍卖等规范。
法官办案时,如果当事人的律师与法官私交不错,是否会影响案件的审理?对此,应勇坦率地说,任何国家的司法系统恐怕都不能简单说“不会”或者“绝对不会”。“但通过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健全并严格执行法定回避制度,和上诉、申诉程序的纠错制度,以及错案追究和纪律惩戒等制度,我们要努力杜绝这一类有碍司法公正的情况发生。”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