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台《无烟环境创建实施方案》
日期:2011-01-21
作者:张万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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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记者从市(兰州)人口委了解到,该委近日出台了《无烟环境创建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全委机关各处室、市计生协会、市计生服务中心各办公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各办公室、会议室、走廊等场所张贴“禁止吸烟”、“无烟办公室”等禁烟标志。无烟缸等烟具,来客不设招待烟,同事之间彼此不敬烟,来办事的人员,一律不得在办公场所吸烟。
该《方案》要求,委机关无烟环境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带头做好控烟工作,以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履行控烟工作职责。
《方案》还就戒烟工作推出了奖惩措施,全委以处室为单位,干部职工在单位工作时间,一年内在办公室、会议室、走廊、水房、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无吸烟行为,奖励300元。控烟监督员督促控烟工作有成效,本处室一年内未发现在工作场所内吸烟者,每人奖励200元。同时,鼓励和帮助干部职工戒烟,凡在创建无烟单位前(2011年3月以前)戒烟者,一次性发给控烟奖励200元,在2011年年底前戒烟者,一次性奖励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