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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肛门”案助产士告名誉侵权 产妇丈夫被判赔

    日期:2011-01-27     作者:程伟    阅读:1,760次
“缝肛门”案后续:

助产士状告名誉侵权

产妇丈夫被判赔三万

法院对缝合产妇肛门事实不予认定

去年7月,发生在深圳的“缝肛门”事件轰动全国,在深圳市卫人委公布调查结果后沉寂了一段时间,又因为助产士起诉产妇丈夫及深圳两家新闻媒体名誉侵权,重新回到了公众的视线。本月19日,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缝合产妇肛门事实不予认定,助产士张某是真正的受害者,产妇丈夫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材料,致使助产士名誉受损,判决产妇丈夫赔偿助产士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并在媒体上登报道歉。产妇丈夫陈某表示“将坚决把上诉进行到底”。

罗湖法院认为,本案系名誉权纠纷。在本案中,深圳市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的调查报告,是对事件进行了详细调查之后出具的,调查人员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调查的程序亦符合法律规定,其内容与公安机关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一致,故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根据上述调查报告的认定,无证据证明原告助产士张某存在实施缝合了产妇肛门的事实。

对于产妇丈夫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法院认为,陈某向新闻媒体主动提供其妻被缝肛门的不实陈述,并独断猜测张某因嫌红包少而故意为之。上述行为,导致媒体对上述不实事件进行了广泛报道,给张某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其行为构成了名誉侵权。

判决书中称,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助产士张某考虑到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深圳报业集团已进行了更正报道,客观上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对张某的不良影响,并考虑到两媒体集团的和解意愿,故申请撤回对两集团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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