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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今年要继续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日期:2011-01-28     作者:杜宇    阅读:1,197次
   国务院办公厅27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27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2011年要继续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齐骥表示,尽管调控取得初步成效,但是部分城市房价仍在高位波动,特别是自2010年4季度以来,一些地方高价地再度出现,部分未实施限购的区域中心城市住房成交出现量价齐升的势头,限购城市周边地区房价出现较快上涨,部分热点城市房价再现上涨苗头。这些现象的出现,说明调控效果尚不巩固,距离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房地产市场走势与宏观经济走势密切相关。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不仅有利于房地产市场自身平稳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因此,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齐骥表示,这次出台的“国八条”是对以往调控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强化,通过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来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

具体体现在以下这些方面:通过1个目标和4项任务来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加大相关税收政策对不合理住房需求的抑制力度;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提出更加具体的用地供应管理目标,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扩大限购城市范围,明确限购要求;在约谈问责机制方面,更具针对性。

齐骥表示,扩大限购城市范围是因为:一方面是部分未实施限购的区域中心城市住房成交出现量价齐升的势头;另一方面实施限购的城市成效明显。例如北京出台限购新政以来,二套以上购房比重持续回落,非本地户籍购房比重回落至40%以内,下调4.3个百分点。深圳出台限购措施后,住房成交量持续下降。

对于要求地方政府今年一季度公布本地区房价调控年度目标,齐骥表示,这强化了地方政府责任;有利于行政问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既给出了原则性要求也体现了因地制宜。

齐骥表示,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有利于全面掌握和了解居民拥有住房情况和居住水平,科学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发展态势,及时发现市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依据,为调控政策有效实施提供基础。

目前全国40个重点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初步建立。总体思路是:以城市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以房屋登记数据为基础,建立部、省、市三级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个人住房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基本实现全国城镇住房信息共享和查询。

齐骥表示,此次调控措施进一步细化了约谈问责的标准和程序。首先是约谈,对于新建住房价格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的,有关部门要约谈省级及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负责人。

其次是报告和问责,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另外,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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