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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开始五类户外广告将禁止在本市发布

    日期:2011-02-11         阅读:1,971次
  从今年开始,五类户外广告将禁止在本市发布。2月10日从市工商局获悉,涉及妇产科、妇科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肛肠科专业以及医疗机构名称中含有上述科目、专业字样和“男子”、“女子”字样的医疗广告;涉及性生理卫生、性传播疾病治疗、性功能改善和增强的产品广告;涉及殡葬用品或服务的广告;涉及过度暴露女性胴体的产品或服务广告将禁止在户外发布。

对于这些被禁的户外广告,市工商局界定为可能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一方面广告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涉及疾病、生理、人体等私密领域和心理忌讳,有悖我国国情民俗,不宜在公共场所发布;另一方面广告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较为特殊,只针对有特定需要的少数人群,户外广告不应是该人群获取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工商部门同时也对部分被禁广告作出解释,禁止发布过度暴露女性胴体的产品或服务的户外广告,主要是针对女性内衣广告、女性丰胸美乳的产品或服务广告等作出的相对裁量标准,如广告中以真人为模特并突出显现女性生理特征部位、较多暴露女性身体的,则列入禁止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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