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老旧住宅区完成整治改造后,应选聘相应的社区物业服务机构提供物业服务,或由业主自行管理物业。
按规定,老旧住宅区物业综合管理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0.25元/平方米·月(不含每户5元卫生费、电梯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用)。
车辆停泊服务费为:小车室内80元/月,室外60元/月;大车(黄牌):室内120元/月,室外100元/月;摩托车室内30元/月,室外20元/月;自行车室内5元/月,室外3元/月。
机动临时停车位按时间收费,白天半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2元;4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4元。晚上(19:00-7:00)半小时以上3元;4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6元。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